欢迎登录中联食品药品安全培训网
400-102-4002
食品安全资讯
您所在的位置: 首页 > 食品安全资讯

市场监管总局关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

创建时间: 2019-07-15

     近期,市场监管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(产品抽检结果可查询http://sac.nifdc.org.cn/),发现蜂产品、食用农产品、水果制品、糕点4类食品5批次样品不合格,检出微生物、农兽药残留、食品添加剂等问题。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: 

 一、微生物问题 

  (一)天猫蜜爱蜜旗舰店(经营者为北京蜜爱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)在天猫(网店)销售的、标称北京蜜爱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出品的、北京金凌蜂贸公司生产的荔枝蜜,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检验机构为国家肉类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。 

  (二)天猫滇然堂旗舰店(经营者为云南瑶泉食品有限公司)在天猫(网店)销售的、标称云南瑶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椴树蜜,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检验机构为国家肉类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。 

  二、农兽药残留问题 

  广西北海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、来自广西利洋信和水产贸易有限公司的草鱼,孔雀石绿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检验机构为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。 

  三、食品添加剂问题 

  福建新华都综合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、标称福建龙岩晋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盐津陈皮,经国家糖业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发现,其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(以脱氢乙酸计)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福建新华都综合百货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,并申请复检;经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复检后,维持初检结论。 

  四、其他问题 

  天猫野娇娇旗舰店(经营者为浙江野娇娇农业科技有限公司)在天猫(网店)销售的、标称浙江野娇娇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芝麻饼,酸价(以脂肪计)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检验机构为成都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。 

  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,市场监管总局已责成相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,查清产品流向,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;对违法违规行为,依法从严处理;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,并向总局报告。 

  特此通告。 

欢迎咨询

中联食安总部客服

欢迎访问

中联食安公众号